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內容(第二次)
發布時間:2017/4/5 15:44:30 瀏覽次數:8788 來源: 城投集團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內容(第二次)
項目環保公眾參與公告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計劃在海州區建設臨洪大道(原G204-郁州路)新建工程,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規定,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投資:167733萬元
建設內容:項目南起G204,接東海、G15沈海高速方向,北至郁州路,道路全長5.050km,道路等級為城市快速路,紅線寬度為60米,設計車速80km/h。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橋梁1座(跨薔薇河)及雨水、路燈、綠化等。
建設地點:連云港海州區濱河新城
建設單位: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概述
經分析,本項目建成營運后,雨水經雨水口就近排入排水溝。無其他污水產生,不會對周邊的水環境產生影響。
項目營運期經過合理的措施后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
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棄物都得到了較好的處理處置,不直接排入環境,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本項目建成后,區域內的環境噪聲來自道路機動車交通噪聲。預測結果表明:項目運營后采取相應措施后,項目運營期對敏感目標的影響可降至最低。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現場灑水抑塵。項目施工期廢水量較小且均不外排,對周邊水體影響較小。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揚塵,物料堆場、道路施工兩側設置施工圍擋,經常對施工道路和施工現場灑水,并采用先進的施工機械等措施進行控制,可有效降低揚塵對區域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
施工期噪聲主要為各類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噪聲,可通過控制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措施及將強施工機械的維修和保養等措施,降低項目施工噪聲對周邊聲環境造成的影響。
2、營運期
本項目建成后,雨水流入擬建道路兩側排水系統,就近排入排水溝,項目無其他污水產生,不會對周邊水環境產生影響。
應加強機動車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機動車排放限值標準,限制尾氣超標車輛、無遮蓋措施的裝載散裝物料車輛上路;定期進行灑水和路面清掃;加強區內綠化建設,利用喬、灌、草相結合的形式建設立體綠化體系,以進一步改善區內環境。
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不外排。
在道路兩旁設置立體綠化帶,降低交通噪聲影響。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為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選址符合生態紅線保護規劃等規劃要求符合;選線符合城市發展規劃要求;各項污染治理得當,經有效處理后可保證污染物穩定達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對外環境影響不大,不會降低區域功能類別;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較好。因此,從環保的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提出項目環??尚行砸庖娂耙?。
2、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提出完善項目環保措施、防止項目污染的意見和要求。
3、在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初稿后,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將再次進行公告。
4、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后,查閱報告書簡本,了解情況。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將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將認真聽取公眾意見,科學、公平、公正、合法地進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撥打電話、發郵件等方式就項目的環境影響問題提出意見。
聯系電話:0518-85521407;電子信箱:1476866433@qq.com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時間為從即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4月5日
項目環保公眾參與公告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計劃在海州區建設臨洪大道(郁洲路-G310)(近期)新建工程,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規定,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投資:63063萬元
建設內容:本項目總占地241.9畝,道路總長2.7km,烏龍河大橋橋梁工程1座,拆遷房屋5240m2,配套建設雨水、污水管線、路燈等。
建設地點:連云港海州區
建設單位: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概述
經分析,本項目建成營運后,雨水經雨水口就近排入現狀溝、塘和規劃排水河流。無其他污水產生,不會對周邊的水環境產生影響。
項目營運期經過合理的措施后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
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棄物都得到了較好的處理處置,不直接排入環境,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本項目建成后,區域內的環境噪聲來自道路機動車交通噪聲。預測結果表明:項目運營后采取相應措施后,項目運營期對敏感目標的影響可降至最低。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現場灑水抑塵。項目施工期廢水量較小且均不外排,對周邊水體影響較小。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揚塵,物料堆場、道路施工兩側設置施工圍擋,經常對施工道路和施工現場灑水,并采用先進的施工機械等措施進行控制,可有效降低揚塵對區域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
施工期噪聲主要為各類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噪聲,可通過控制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措施及將強施工機械的維修和保養等措施,降低項目施工噪聲對周邊聲環境造成的影響。
2、營運期
本項目建成后,雨水流入擬建道路兩側排水系統,就近排入現狀溝、塘和規劃排水河流,項目無其他污水產生,不會對周邊水環境產生影響。
應加強機動車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機動車排放限值標準,限制尾氣超標車輛、無遮蓋措施的裝載散裝物料車輛上路;定期進行灑水和路面清掃;加強區內綠化建設,利用喬、灌、草相結合的形式建設立體綠化體系,以進一步改善區內環境。
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不外排。
在道路兩旁設置立體綠化帶,降低交通噪聲影響。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為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選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當地城市總體規劃及濱河新城相關規劃,符合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等相關要求。在施工階段、運營階段采取一定的環保措施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將降低至最小,從環保的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提出項目環??尚行砸庖娂耙蟆?/span>
2、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提出完善項目環保措施、防止項目污染的意見和要求。
3、在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初稿后,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將再次進行公告。
4、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后,查閱報告書簡本,了解情況。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將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將認真聽取公眾意見,科學、公平、公正、合法地進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撥打我單位電話、發郵件等方式就項目的環境影響問題提出意見。
聯系電話:0518-85521406;電子信箱:33461845@163.com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時間為從即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4月5日
項目環保公眾參與公告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計劃在海州區建設順暢連云港建設—主城區交通改善工程項目,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規定,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投資:71382萬元
建設內容:新建、改造9條道路,分別為紅砂路(通灌路—郁州路)、建設西路(江化路—振海路)、文昌路東延(溫哥華小區—東鹽河路)、隴海東路(巨龍北路—凌州路)、新孔北路(解放路—人民路)、經二路(海寧路—秦東門大街)、海昌路(海寧路—民主路)、新孔路(解放路—海寧路)、市場路(南極路—海昌路),道路總長約10380米。新建跨河橋梁4座,分別為建國路跨西鹽河通道、大慶路跨西鹽河通過、玉河路跨西鹽河慢行專用通道、文昌路跨東鹽河通道。改造加固利民路跨龍尾河橋。
建設地點:連云港海州區
建設單位: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概述
經分析,本項目建成營運后,雨水經雨水口就近排入雨水管網。無其他污水產生,不會對周邊的水環境產生影響。
項目營運期經過合理的措施后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
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棄物都得到了較好的處理處置,不直接排入環境,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本項目建成后,區域內的環境噪聲來自道路機動車交通噪聲。預測結果表明:項目運營后采取相應措施后,項目運營期對敏感目標的影響可降至最低。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現場灑水抑塵。項目施工期廢水量較小且均不外排,對周邊水體影響較小。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揚塵,物料堆場、道路施工兩側設置施工圍擋,經常對施工道路和施工現場灑水,并采用先進的施工機械等措施進行控制,可有效降低揚塵對區域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
施工期噪聲主要為各類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噪聲,可通過控制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措施及將強施工機械的維修和保養等措施,降低項目施工噪聲對周邊聲環境造成的影響。
2、營運期
本項目建成后,雨水流入道路兩側排水系統,就近排入排水溝,項目無其他污水產生,不會對周邊水環境產生影響。
應加強機動車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機動車排放限值標準,限制尾氣超標車輛、無遮蓋措施的裝載散裝物料車輛上路;定期進行灑水和路面清掃;加強區內綠化建設,利用喬、灌、草相結合的形式建設立體綠化體系,以進一步改善區內環境。
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不外排。
在道路兩旁設置立體綠化帶,降低交通噪聲影響。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為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選址符合生態紅線保護規劃等規劃要求符合;選線符合城市發展規劃要求;各項污染治理得當,經有效處理后可保證污染物穩定達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對外環境影響不大,不會降低區域功能類別;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較好。因此,從環保的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提出項目環保可行性意見及要求。
2、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提出完善項目環保措施、防止項目污染的意見和要求。
3、在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初稿后,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將再次進行公告。
4、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后,查閱報告書簡本,了解情況。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將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將認真聽取公眾意見,科學、公平、公正、合法地進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撥打電話、發郵件等方式就項目的環境影響問題提出意見。
聯系電話:0518-85521407;電子信箱:1476866433@qq.com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時間為從即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