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解放路教育集團高新區校區建設項目(校安工程)景觀綠化(含照明)、運動場照明施工
發布時間:2017/6/21 19:40:42 瀏覽次數:13639 來源: 審計部 cjkg-sjb
一、招標條件
江蘇潤科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人)的連云港市解放路教育集團高新區校區建設項目(校安工程)項目(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自籌,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項目的連云港市解放路教育集團高新區校區建設項目(校安工程)景觀綠化(含照明)、運動場照明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民生工程,按照政府主管部門要求2017年09月01日投入使用,為保證順利開學,本項目將提前開標。
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江蘇潤科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江蘇萬象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發包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本標段中標單位和本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并由總承包單位支付工程款。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名稱:連云港市解放路教育集團高新區校區建設項目(校安工程)景觀綠化(含照明)、運動場照明項目施工
2、工程地點:連云港市九龍路北、文苑路東
3、工程類型:景觀綠化、照明等
4、結構形式: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5、工程規模:綠化面積約5300平方米。
6、招標范圍:連云港市解放路教育集團高新區校區建設項目(校安工程)景觀綠化(含照明)、運動場照明項目施工,主要包含土方、景觀綠化、景觀照明、運動場照明等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7、工 期:45日歷天
8、質量標準及等級:執行國家現行標準,等級為合格
9、合同估算價:約130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 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具有園林綠化、風景園林綠化工程、園林綠化綜合工程、城市園林景觀綠化工程等園林綠化工程類經營范圍的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項目負責人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及以上;如果職稱證書沒有明示園林綠化專業的,須同時提供相關園林綠化專業學歷證書(原件);根據住建部2009年修訂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建城[2009]157號)相關注釋(六),園林專業:指與園林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養護管理相關的專業,包括園林(含園林規劃設計、園林植物、風景園林、園林綠化等)、園藝、城市規劃、景觀、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風景旅游、環境藝術等專業。
5、本工程拒絕聯合體投標;
6、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
b. 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按蘇建招〔2015〕29號文規定解除鎖定的;
c. 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d.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人公告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證明文件。
7、項目負責人業績: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2014年4月(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至今,須承擔過單項合同綠化面積3500平方米施工,并已竣工驗收合格。
注:
(1)項目負責人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不予認可。
(2)投標人投標截止前必須提交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原件,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名稱、工程規模、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及工程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1、不得存在的情形
(1)為招標人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為本標段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或者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4)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項目管理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參股、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8.2、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清辦(2011)13號、蘇清辦(2012)14號、蘇清辦〔2013〕10號、蘇清辦(2014)5號、連清辦(2011)9號、連清辦【2013】6號文、連清辦【2014】4號、連清辦【2014】16號、連清辦【2015】6號、連清辦(2015)9號、蘇清辦(2016)7號文、蘇清辦(2017)3號、連清辦(2017)5號等文件,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報名時將不予受理。
(2)投標人必須執行連建綜[2006]542號文,蘇建工(2006)164號文規范勞動用工,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中標單位須提供市清欠辦出具的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證明。
(3)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5〕16號執行。
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無市場不良行為、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承諾內容包括:對自身的信用狀況、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以及對違約責任做出書面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4)本工程要求投標人在參加工程投標時應慎重考慮擬安排工程管理的項目經理部組成人員,并在相關文件中提出擬安排的項目經理部組成人員名單,項目經理部人員均應為本單位具有相應資格的從業人員。
(5)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如在招投標過程中發現掛靠單位投標并中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如發現掛靠單位報名,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6)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勞動合同、及2017年03月、2017年04月、2017年05月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四、其他
1、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應及時向收取投標保證金單位索取證明,退還保證金退至投標人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超出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2、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中標人除應當按照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外,中標人還應當在合同簽訂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
3、投標企業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須是真實有效的,一旦發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將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五、投標報名
1、投標申請人可至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投標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06月21日至2017 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招標人不接受未報名或未在規定時間報名的投標文件。
3、投標代理人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報名,報名資料復印件需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投標代理人授權書或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項目負責人勞動合同、項目負責人業績(包括: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要求以上資料復印件必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4、投標申請人未提供上述報名材料或提供不全招標人將不予接受其報名。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投標網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蘇潤科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海州區朝陽東路36號鳳凰大廈19樓
郵 編:222000 郵 編: 222000
聯 系 人: 聯 系 人:柳 亞 男
電 話: 電 話: 0518-85838346
傳 真: 傳 真:0518-85838116
2017 年 0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