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嚴防房企囤地 111城市五萬宗宅地被查
發布時間:2018/1/2 8:48:22 瀏覽次數:9988 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cjjt-fdc
為緩解樓市供應緊張局面,房地產熱點城市這兩年增加了土地供應,以期盡快增加房源供應。但供應出去的土地都在建房子嗎,還是被企業“囤”而不建靜候土地升值?
今年9月,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開展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檢查的通知》,組織全國71個重點城市開展了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檢查。據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送數據,地方結合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將檢查范圍增加了40個地價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合計有111個城市開展了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檢查。
2017年12月29日,國土部公布了此次檢查工作的情況匯總。
超五萬宗地塊被檢查
此次檢查內容是2013年以來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重點是按時開工、竣工情況和出讓價款繳納情況。國土部明確了三個檢查工作環節,包括城市開展自查,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指導、現場抽查核實和督導,以及國土資源部調研、督導。按照工作部署,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將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檢查、提交報告。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檢查目的是促進已供應住宅用地盡快形成住房有效供給。通過檢查督促加快住宅用地開發建設,有助于改善住房供求關系,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檢查結果表明,全國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良好。總計檢查了2013年1月1日以來出讓的住宅用地52285宗、面積170404.7公頃,合同正常履約比例達到81.8%,安徽等8個省級行政區正常履約合同超過90%,表明出讓的住宅用地多數能夠得到順利和有效開發。
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原則上一個商品住宅項目的開發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過往樓市低迷時,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會選擇延遲開工竣工的方式,來減少低價入市的風險。而樓市火爆時,也會有房地產開發企業預期未來樓市走高,便將項目拖延入市,謀求后期以更高的價格出售資產,來獲取更高的利潤。
這些延遲開工竣工的地塊,一旦閑置數年,外界就往往將之視為開發商“囤地”,而“囤地”的項目多了,按時入市的商品住宅項目就會相對減少,這在熱點城市就會加劇市場中的供需矛盾,推高房價上漲預期。
一些開發企業的囤地行為雖然時常被輿論所抨擊,但因相關法規并不十分完善,對囤地行為的認定還存在一些障礙。此外,由于地方政府是房地產開發用地的主要供應方,同時也是房地產開發中的主要監管方,其對住宅用地的開發進程也有很大的影響。
國土部表示,此次檢查發現,影響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的因素,除了個別合同約定不合理及不可控因素外,主要是受讓方資金短缺或利益驅動、規劃調整、出讓方沒有按約交付土地,以及行政審批環節多、周期長。
國土部表示,本次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宗地逐宗整改,目前已經對一半以上違約宗地制定整改措施。在追繳土地出讓價款方面,采取催繳、仲裁、提起訴訟等方式,按照合同約定對超期未支付價款的受讓方征收違約金。在督促開工、竣工方面,采取了向受讓方發開竣工提醒通知書、約談督促、啟動閑置土地處置程序等方式,督促加快開發建設進度。地方國土部門將進一步規范管理,強化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監管。
土地出讓收入或創新高
土地供應是房屋建設開發的基礎,要想緩解房地產供需緊張局面,增加土地供應是一個重要途徑。
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后,一些房地產市場熱點城市陸續出臺2017-2019年三年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加大供地量成為主要做法,以求穩定市場預期。
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北京土地供應明顯增加,特別是住宅地塊,高達91宗1229.39萬平方米,同比上漲幅度高達390%。其中,2017年12月單月供應住宅土地達20宗,總面積277萬平方米,刷新單月歷史最高記錄。
隨著房地產用地供應數量增加,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也水漲船高。
財政部近日發布“2017年11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2017年前11個月,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41390億元,同比增長35.3%。如不出意外,2017年全國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將超過2014年的4.29萬億元,再創下歷史新高。
除了增加國有土地供應,國土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7年8月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包括北京在內的13個城市獲批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此次部委鼓勵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有利于提高用地指標緊張的城市加快租賃房源供應的可能性,上述13個城市基本都屬于一、二線城市,這些城市國有土地相對緊張,而部分區域存在的城中村等集體土地,如果部分進入租賃市場,將有利于房源供應,也有利于城中村改造。
在增加土地供應之后,推動房地產開發商按合同約定開工、竣工,盡快形成住房有效供應,緩解市場供需矛盾,已經成為后期政府監管的一個重點。
2017年12月29日,國土部表示,將繼續推進住宅用地有效開發利用,調研督導問題整改及住宅用地監管機制建設,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同時將推動解決合同執行及監管的體制機制性障礙,規范房地產用地秩序,促進住宅用地有效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