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舞銘居項目戰時通風工程施工
發布時間:2016/10/14 17:18:44 瀏覽次數:7468 來源: 審計部 cjkg-sjb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鳳舞銘居項目 已由 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鳳舞銘居項目核準的批復、連發改社發 [2014]12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招標人為 連云港市同城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鳳舞銘居項目戰時通風工程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鳳舞銘居項目戰時通風工程;
2.2工程地點:鳳凰新城學院路東、鳳舞路北;
2.3建設規模:/。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內容:鳳舞銘居項目戰時通風工程施工;
2.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
2.7工期:30日歷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需同時取得人民防空辦公室頒發的《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定點生產和安裝企業資格認定書》和《人防工程防化設備生產許可證》;
投標項目經理具備機電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質;
3.2本工程資格審查執行“蘇建規字[2013]4 號”文的規定,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必要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必選的,資格審查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三)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四)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
b. 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
c. 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八)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3其他條件:
(1)擬報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無不良行為證明查詢執行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
注:①投標企業其不良行為和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承諾內容包括:擬派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無不良行為,對自身的信用狀況、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以及對違約責任做出書面承諾,遞交的投標文件中必須附上書面承諾。
(2)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證明由投標人自行承諾。
(3)提供擬報項目負責人及授權代理人的近3個月由當地的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必須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四、招標文件的獲?。?/span>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攜帶下列資料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連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通灌南路102號建筑設計院1004室獲取招標文件。
獲取招標文件攜帶資料:
(1)投標單位針對本項目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經辦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供查驗);
(3)投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投標人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授權代理人的近3個月由當地的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必須加蓋社保機構公章(原件)。
五.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本公告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招投標網 同時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云港市同城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連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連云港市通灌南路102號
聯系電話:0518-85602023
聯系人:王加慧
傳真:0518-85602024
2016年10月14日